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近日在审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发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二建设公司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法院决定依法收缴该公司分包工程的非法收入两笔共8万多元。
江油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查明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二建设公司违法将其承包的江油市境内国家物资储备局四川二五五处安全改造工程中的装卸区油泵房及消防水池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李某个人施工,从中获得非法收益4万多元。该公司还将装卸区警消综合楼、汽车装卸平台分包给江油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从中获得非法收益4万多元。
江油法院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作出决定,收缴被制裁人约定取得的两起非法收入。
转自中国法院网。